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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印发《202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访问量:『发布时间2025-04-02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202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25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县城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水平,结合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1.各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年度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扬尘监督员制度,积极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2.充分应用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管控措施,根据线上线下巡查情况,精准调度督导。

3.积极推荐云观摩和现场观摩项目,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通过标杆带动、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施工扬尘防治水平。

4.严格监管执法,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严禁“人情执法”干扰;加强住建、城管部门协同联动,优化违法线索移交、立案处罚机制,确保处罚及时、精准落地,切实增强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检查威慑力。

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管理责任

5.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6.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在建设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示例见附件1)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

三、严格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

7.施工单位要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示例见附件3),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裸土和粉(颗粒)状物料覆盖、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场区硬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视频监控及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等8方面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8.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未覆盖、土方和裸露地面覆盖措施不到位、主要道路清扫不干净等易发、频发问题的自查整改。

四、严格落实监理单位监督责任

9.监理单位要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监理日志。

10.发现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未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施工、运输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建设单位和属地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1.××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2.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表

       3.××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